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售卖电子烟是否会构成本罪?
六、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扣押的HEETS电子烟五百一十二条及Fiit电子烟二十五条,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依法处理;黑色苹果X手机二部、白色苹果5代手机及苹果5S手机、黑色苹果X手机、粉红色vivoY79A手机、蓝色Honor8X手机、白色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售卖电子烟是否会构成本罪?





A team of Shanghai lawyers
specializing in crimina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CASE STUDY
YuFar Lawyer

01
案情与裁判
CASE & TRAIL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陈建勋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二、被告人韩铠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永淑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交纳)。
四、被告人祝翔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交纳)。
五、责令被告人陈建勋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六、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扣押的HEETS电子烟五百一十二条及Fiit电子烟二十五条,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依法处理;
黑色苹果X手机二部、白色苹果5代手机及苹果5S手机、黑色苹果X手机、粉红色vivoY79A手机、蓝色Honor8X手机、白色苹果电脑各一部、硬盘一个,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02
法条索引
LAW INDEX
《刑法》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03
法狮观点
VIEWPOINT
1.IQOS新型卷烟是什么?IQOS新型卷烟是一种在精确控制的温度范围内,烟草棒在无火、无灰、无烟及不释放强烈气味的情况下,加热至一个指定的温度,从而产生含尼古丁气雾的烟草产品。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加热棒烘烤加热特质烟丝的方式产生烟雾,其与普通卷烟的区别在于其只是加热而非燃烧烟草,不是传统的点燃加热,而是利用烟具电子烘烤加热,是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国家烟草专卖局于2017年10月印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新型卷烟纳入我国的卷烟鉴别名录,系国家烟草管理职能部门对涉案烟弹等烟草专卖品加强监管的具体工作举措,不是扩大烟草专卖品的范围而给涉案烟弹新添定义。在被纳入名录后,卷烟属于我国专卖物品,需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可以经营。且在本案中,查获的与本案有关联的冯某持有的电子烟弹经过鉴别检验,系真品IQOS新型卷烟。故被告人所销售的电子烟弹属于烟草专卖品,系国家烟草专卖局管控的商品,未经烟草专卖局批准不得进行买卖。被告人郝起胜无专卖许可买卖电子烟,其行为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应予以惩处。
2.被告人的行为定性。被告人陈建勋、韩铠杰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在未取得烟草制品专营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网络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均特别严重;被告人永淑芳、祝翔明知被告人韩铠杰未取得烟草制品专营许可,仍协助其经营烟草制品,情节均特别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