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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子烟》国家标准出台实施4年后,《加热卷烟》国家标准也将要落地。

2026年7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加热卷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的测试标准(征求意见稿)。

继《电子烟》国家标准出台实施4年后,《加热卷烟》国家标准也将要落地。

近年来,‌雾化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和无烟气烟草制品等三大新型烟草制品种类,陆续被纳入烟草局监管范围。继2022年《电子烟》国家标准出台实施4年后,《加热卷烟》国家标准也将要落地。

2026年7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加热卷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配套的测试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截至2026年9月26日,预计在26年末-27年初正式发布,并有望在27年中正式实施。

本次《加热卷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要点包括:

1)起草单位: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适用范围:明确加热卷烟包括烟支及烟具,标准仅适用于“电加热卷烟”。加热卷烟是通过加热但不燃烧烟草基质,产生含烟碱成分气溶胶,供人抽吸的卷烟和装置系统,电加热卷烟是当前市场加热卷烟的主流类型,本标准仅针对电加热卷烟。电加热卷烟烟支和烟具是电加热卷烟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3)烟草基质:明确烟草基质来源,辅助物质的具体定义尚留有空白。烟草基质指烟支中可被加热产生气溶胶的烟草原料及辅助物质。烟草基质应由烟叶、复烤烟叶、再造烟叶或烟丝加工制成。据此来看,草本加热产品或不适用于此标准。同时,对辅助物质的具体定义尚留有空白,此次征求意见稿未明确是否设置口味限制。

4)技术参数:主要从质量和安全性考虑,多种技术路线均有可能。在发热体表面温度测试章节中,征求意见稿列出发热体位于烟具内部、烟支内部两种情形,即多种技术路线均有可能、未被限制。发热体表面温度技术要求不应高于380℃;唇部接触区域表面温度不得高于55℃;气溶胶平均每口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 mg;烟支不得霉变;水分活度不得高于0.70;电池不可由用户自行更换;必须配备儿童锁 + 防误启动双重保护;强制防水、1.5m跌落、高压充电、电池泄压安全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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